集装箱运输业务中的滞期费是什么意思?
航运业务中有两种类型的“滞期费”:
1. 散货运输
——是指您为某些货物或一组货物租用(租赁)船只。本案中的滞期费是指租船(租赁)船东未能在约定时间内装卸船只时支付的费用。换句话说,就是对货物装载准备延迟收取的约定费用(罚款)。
宪章中滞期费的示例:
你的包船协议上写着装载时间:2010年6月1日1日。船只准时到达,比如说2010年6月14日,但没有货物,货主要求等待3天,所以货物只会在2010年6月17日到达。在这种情况下,滞期费需支付两天。2010年6月16日和2010年6月17日 = 逾期2天。
2. 定期轮船运输或集装箱运输
– 是指您向航运公司预订了某个方向的某个地点,将货物装在集装箱中从A点运送到B点。滞期费可以同时收取——起讫港和目的港——滞期费是根据航运公司运费标准收取固定费用,或与航运公司销售商约定的费用(即“罚款”),用于将整集装箱在港口停留时间比免费更长时间(约定时间或根据航运公司一般的空闲时间政策)。
集装箱航运线的滞期费示例 出口:
您于2010年6月1日预订,出发日期为2010年6月20日。你已于2010年6月8日将货物装满集装箱并运往港口。根据航运规定,该港口可享有10天免费滞期费。这意味着出发前所有天数扣除10天都算作滞期费。我们这里是11.06 – 20.06 = 10天免滞期费。11:06之前的所有时间都是滞留。所以如果我们在08.06把集装箱送港,意味着我们得支付8.06、9.06和10.06的滞期费。
您于2010年6月1日预订,出发日期为2010年6月20日。你把集装箱装好,18.06送回港口。本案不允许抗辩。
让我们把事情弄复杂点.
1. 您于2010年6月1日预订,出发日期为2010年6月20日。你已经在2010年6月17日装满货物并送往港口。根据航运规定,该港口可享有10天免费滞期费。这意味着你无需支付任何费用。但是!出于某种原因,当地海关禁止装载你的集装箱,并要求提供额外文件以便出口。你尽力了,但所有额外的文件都是在船只离开后才收集的。航运公司承诺于2010年6月27日将您的集装箱装载到下一艘可用的船只。在这种情况下,滞期费会是什么?17:06进入港口,自由时间10天,也就是2010年6月18日至27日,所以你的滞期费是1天。如果一次滞期费为50美元——你必须向运输公司支付50美元
出口中的免费滞期费从全额登机口计入(当装有货物的集装箱进入港口/码头口口),并在“授予的自由时间”到期或集装箱在自由时间到期前装载到船只后结束。
集装箱航运线滞期费示例 进口:
您的集装箱于2010年10月5日抵达目的地港口,运输公司承诺您在目的地港享有10天免滞期费。这意味着你可以从05:10到14:10期间将集装箱停在港口,无需额外收费或罚款。如果你在15.10及之后取货......滞期费将根据航运公司的滞期费率或您与航运公司销售的合同/协议进行。如果一天滞期费50美元,你得向邮递公司支付50美元。
进口中的免费滞期费从卸货(实际卸货时间)开始计算,在“授予的自由时间”结束后或您在“自由时间”到期前取货时结束。
重要!
在预订任何邮运公司之前,务必先确认滞期费和滞留费(请参阅另一篇关于滞留的帖子)。
务必检查是否有可能延长滞期费/留校察看,以备不时之需。
一定要查看假期!(是的,这很重要!)你的集装箱可能会准时到达,而政府假期没人值班。
假期通常不是给你更多自由时间的借口......(有些航运公司会这样做,尤其是针对Global Key客户)
如果有的话,请在线查看资费。
如果你的DMR“大”,一定要要求折扣。
滞期费不能适用于托运人自有集装箱(SOC)。仅限使用航运公司设备收取滞期费!永远不要为自己的集装箱支付DMR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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